近日,飛鹿股份(或稱公司)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深交所”)出具的《關于受理株洲飛鹿高新材料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申請文件的通知》(深證上審〔2023〕639號),深交所對公司報送的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申請文件進行了核對,認為申請文件齊備,決定予以受理。
株洲飛鹿高新材料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于8月28日發布公告,公告稱,該公司定增申請已受理。

根據公告,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的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為章衛國先生。章衛國先生持有公司41,638,913股,持股比例21.83%。本次發行完成后,以發行數量上限21,000,000股計算,章衛國先生控制公司股份數上升至62,638,913股,占公司總股本比例29.58%。
根據飛鹿股份8月28日發布的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說明書(申報稿)顯示,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發行對象為嘉麒晟科技,嘉麒晟科技為公司實際控制人章衛國先生控制的公司。
飛鹿股份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的股份數量不超過21,000,000股(含本數),未超過本次發行前公司總股本的30.00%。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價格為6.60元/股,不低于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的80%,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13,860萬元(含本數),扣除發行費用后的募集資金凈額將全部用于補充流動資金,飛鹿股份表示本次發行募集資金有利于緩解公司規模擴張帶來的資金壓力,保證公司未來穩定可持續發展,具有合理性及必要性。

飛鹿股份作為國內軌道交通防腐防水材料第一家上市企業,已深耕于軌道交通領域二十余年,致力成為國內細分行業最專業的防腐防護整體解決方案供應商和高分子新材料供應商。本次發行將為公司穩步發展提供重要的資本保障,為公司主業的拓展及新能源產業開拓提供必要的資金支持,進而提升公司的市場份額和行業地位。
通過本次募集資金,飛鹿股份的資金實力將得到提升,為飛鹿股份經營提供有力的資金支持。補充營運資金能夠改善公司財務結構、降低資產負債率、提高流動比率、提高經營安全性和資產流動性。本次發行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核心競爭力及持續經營能力,公司整體抗風險的能力進一步提高,降低公司的經營與財務風險。
截至本募集說明書公告日,公司的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為章衛國先生。本次擬向嘉麒晟科技(章衛國先生為其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發行股票,通過本次發行,將進一步鞏固章衛國先生作為公司實際控制人的地位,從而維護上市公司控制權的穩定,促進公司穩定發展。


